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周新旺 讲述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江鸽 整理
“我是受害者,凭什么拘留我?”庭审结束好几天了,那句话还在我脑子里转。
说这话的,是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小卢。他坐在原告席上,攥着拳头,嘴唇发抖。他不服公安机关的治安拘留处罚,把公安局告上法庭。可整个庭审下来,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处罚于法有据。
法律上,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写得明明白白。真正让我放不下的,是他问那句话时的眼神——委屈、不解、愤懑。小卢认定自己是受害者,想不通为什么受罚的是他。
该案源于一起乡村邻里土地权属纠纷。小卢自小在乡村长大,对祖辈世代耕作传承的山林土地感情很深。邻居未经允许,擅自占用其家族山地施工开发。推土机开上去,坡面植被被毁,林地原貌被破坏,甚至波及祖坟周边土地。眼看祖地被占、基业被毁,他委屈,也愤慨。多次协调,但矛盾一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化解。负面情绪不断累积后,小卢纠集人员前往对方施工场地,打砸损毁施工设备及建材。公安机关依据查明的违法事实,结合案件情节,依法对他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受罚后,小卢难以释怀。他认为,自家土地被侵占、权益遭侵害,自己是受害者,不该受到处罚。带着困惑和不甘,他把公安机关诉至法院。
一场邻里间的土地纠纷,最终变成行政诉讼案件。
庭审中,小卢神情迷茫、满心委屈,始终陷在“受害为何受罚”的认知误区里。被告公安机关举证完整翔实,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全过程合法合规,没有瑕疵。案件脉络清晰,是非分明。
庭审结束,人陆续离场。我看到这个年轻人独自坐在庭外长椅上,手里捏着庭审笔录,低头沉默,眼神里满是无助和困惑。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轻声问:“心里还是想不通?”
他抬头看我,眼圈红了。“叔,那地是我爷爷传下来的,我从小在那儿长大。他推了我的地、毁了我的树,我去哪儿找都没用,到头来还要抓我、罚我。这公平吗?”
我拍了拍他肩膀:“你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不该受罚,我能理解。可你砸了人家的东西,人家也是受害者。你觉得委屈,人家就不委屈?你觉得地是你的,可以坐下来慢慢说、慢慢查。法律有确权的路子,有赔偿的渠道。你一砸东西,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我帮他理清主次:与其纠结行政处罚结果、执意诉讼,不如及时止损、正视问题。当下最关键的,是尽快收集土地被侵占的完整证据,通过法定渠道主张权属、追究对方侵权责任,用合法方式维护正当权益。
近一小时的交谈,小卢心里的郁结和误区慢慢解开。从抵触不解,到默然沉思,他最终明白:自己因不懂法、情绪失控,把维权变成了违法行为。
数日后,他主动提交撤诉申请,自愿撤回起诉。
复盘整起案件,令人感慨万千。
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生硬的条文,而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保障。而现实中,部分群众因法治观念淡薄,导致纠纷持续发酵、升级。
这次参审,让我对陪审职责有了更深理解。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是连接司法机关与基层百姓的重要桥梁。一头连着法理尺度,一头连着社情民意。陪审工作不只是参与庭审、客观评议,更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今后,我会以参审案件为鲜活普法素材,主动参与基层法治宣传,引导身边群众摒弃“以暴维权”的错误认知,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维权理念,让基层社会既有人情温度,更有法理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