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思繁)8月15日21时27分许,在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大道与X065县道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当即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望城大队大泽湖中队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处置。夜间事发、车型特殊、嫌疑人当场逃逸,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难度。为快速锁定逃逸人员、还原事故真相、维护受害群众权益,办案民警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查机制,通过不间断追踪研判、走访排查,精准锁定肇事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活动轨迹及落脚点。
8月20日,办案民警精准出击,在辖区某工地成功将肇事逃逸三轮车驾驶人朱某当场查获。经询问,驾驶人朱某对其8月15日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望城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朱某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