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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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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飞”去澳门?罚款3000!
宜章检察提醒钻空子套路行不通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灿 邓黎之)澳门签注用完了,还想入澳怎么办?近年来,赴澳门旅游的内地居民络绎不绝,由于澳门防沉迷管控要求,内地居民赴澳签注存在严格次数和时间间隔限制。为规避这一限制,部分人员动起了歪脑筋。近日,宜章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偷越国(边)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严厉打击以“假飞”套路蒙混过关的非法行为。

  2024年6月,李某波在一次偶然上网时了解到,通过“港签+护照+机票”的方式能够巧妙绕开限制规则进入澳门。他先是办理香港签注,从珠海口岸经港珠澳大桥出境,但实际并未进入香港,而是利用大桥的物理设计直接掉头转入澳门口岸。随后,根据“持护照+飞往第三国机票可免签入境澳门7天”的中转便利规定,上演“假飞”戏码,在澳门逗留数日后返回内地。半年内,李某波通过此种方法往返澳门3次。

  “我就是钻了一点规则漏洞,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李某波悔恨不已。为何持真实签注、护照、机票,在正规口岸、无任何违规行为进入澳门,仍涉嫌偷越国(边)境罪?

  经审查,这种“绕关”行为虽然表面上手续齐全,但本质上是游走于大桥设计和中转政策之间的“灰色欺诈”,李某波主观上明知澳门签注已用完,仍编造“过境香港”“飞往第三国”的虚假事由骗取港签和边检放行;客观上无视澳门的入境管控政策,聊天记录证实其多次赴澳进行游玩赌博,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鉴于李某波“假飞”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2026年6月,宜章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官说法:法律明确规定“使用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3次以上出入境的,构成‘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出入境相关政策、法律规则均有清晰适用边界,务必选择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出行,切莫因一时侥幸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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