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建华 邓国军)近日,郴州市中院民三庭与宜章县法院综合审判庭通力协作,并联合宜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历时4年的企业挡土墙垮塌涉企积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平等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某国有公司按照协议收购某涉港公司名下地块项目,双方顺利完成移交,涉港公司同时出具承诺函,确认该地块南面挡土墙工程质量合格。然而,2024年4月,受施工缺陷与持续强降雨等多重因素影响,该挡土墙中段30余米突然垮塌,周边路基随之塌陷,未垮塌墙体也出现明显位移和鼓包,安全隐患突出。
险情发生后,国有公司立即发函要求对方紧急抢修,以防范雨季灾情扩大、损失加剧。但涉港公司坚持认为,垮塌原因须经专业机构鉴定后方能划定责任,迟迟未予配合。双方自行协商多次无果,矛盾不断升级,国有公司最终选择诉诸法院。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坚持溯源解纷理念,多次组织调解、释法疏导,全力促成双方和解。考虑到双方长期存在地块租赁合作关系,单纯裁判虽合法合规,但难以彻底消解双方积怨、实现案结事了。经多轮调解未果后,宜章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涉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郴州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后,合议庭经全面研判认为,该案不仅涉及挡土墙修复赔偿问题,更牵涉双方长期存在的地块租赁等多项合作关系。为此,郴州中院决定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力图实现案结事了。
在郴州中院民三庭统筹协调下,两级法院审判骨干联合园区管委会,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赴垮塌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召开“圆桌座谈会”。法官创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将挡土墙修复重建方案与双方其他地块租赁纠纷统筹考量、合并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就责任承担、修复标准、后续合作等核心事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困扰企业4年之久的积案及衍生纠纷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