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丽红 李智翔)今年以来,汉寿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以精准、高效、暖心的司法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近日,汉寿法院执行干警圆满执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从立案到办结仅用8天,为某农业公司及时收回涉案农机设备。
该案源于一起农机买卖合同纠纷。此前,买受人曾某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农业公司购买了一台农机设备,双方约定在付清余款前,农业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曾某支付首付款后未按期支付尾款,随后不幸去世。农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将曾某的继承人李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由农业公司收回设备,不再支付剩余尾款。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农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梳理案情、摸排线索,多方核查后,最终锁定设备存放位置。然而,当执行干警顶着高温抵达现场时,发现农机并未由李某实际控制,而是被案外人代某占有。
经了解,代某与曾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面对执行干警,代某起初情绪激动,认为设备在自己手里就该“抵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现出强烈抵触。“设备虽然在你手里,但所有权属于公司。”面对僵局,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与代某沟通。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释法说理,代某态度逐渐软化,愿意配合法院交付设备,但提出因看管设备产生了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希望申请人适当补偿。执行干警随即组织申请人现场协商,申请人表示理解并当场支付费用。费用结清后,代某主动配合将设备交还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高温天让你们跑一趟,我们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保护。”农业公司负责人连连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