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菲尔)近日,湘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深人长康镇金辅村村委会,以一场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为契机,面向村民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题普法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在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同时,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非法狩猎行为需承担的行政处罚后果。针对部分群众存在的“抓几只鸟、打几只野兔不算犯罪”“不判刑就等于没事”等常见认知误区,检察官指出,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仍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避免“不刑不罚”、一放了之。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则从生态保护角度,向村民普及了当地常见野生保护动物种类及保护意义,倡导“不吃野味、不猎野物”的文明风尚。不少村民表示,以前觉得山上的野兔、野鸡抓几只无所谓,听了检察官和林业局的讲解才知道这些行为不仅破坏生态,还可能惹上官司。
此次活动将公开听证与法治宣传有机融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法律条文讲清楚、把违法后果说明白,实现了“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普法效果。下一步,湘阴县检察院将持续深人乡村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从源头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