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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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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鱼池纠纷“就地断”

    巡回审理现场。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雷孜研 通讯员 张俐 陈明珠)近日,安乡法院官陵湖法庭到三岔镇南堤拐村,就地巡回审理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并邀请当地村干部、附近村民参与旁听。

  2020年1月,原告雷某与南堤拐村某小组全部的农户签订《鱼池承包合同书》,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等事宜,同时还约定若甲方更改合同或收回渔池,需对乙方投入的相关设施进行作价赔偿。租赁期间,雷某按约支付了租金,且对鱼池进行了升级改造。租赁期满后,某小组农户认为按照市场行情鱼池租赁价格应进行调整,便单方面要求涨租。因双方就租金未协商一致,雷某便将某小组部分农户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对鱼池投入的资产进行作价赔偿。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案涉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认真核对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等核心证据,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并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

  考虑到案涉多名被告,雷某仅起诉其中部分村民,无法构成完整的诉讼主体,且案涉租金按人头、亩数差异化分配,各被告权利义务不对等、责任份额各不相同,导致无法确定各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最终法庭依法驳回起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一为当事人释法答疑,帮助当事人厘清法律认知、化解法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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