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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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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前端化解,实现三方共赢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骆美霖)今年6月,临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份民事起诉状。某保险公司起诉雷某某,要求支付保险代位赔偿款22417.12元及利息。案件事实清晰,证据齐全,按常规操作,立案、送达、开庭、判决,一套流程走下来即可结案。

  然而,立案法官在审查中多看了一眼,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被告雷某某,已于2023年死亡。

  法院随即向保险公司发出释明通知,要求变更被告为雷某某的法定继承人。保险公司重新整理材料后,将雷某某的继承人列为被告再次提交立案申请。此时,立案法官没有急于登记立案,而是转身调取了关联执行卷宗。

  卷宗记录令人心头一沉:雷某某生前已背负大额执行债务,执行标的近24万元。此前执行阶段,法院穷尽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手段,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处置的财产,该案已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一步核实走访笔录发现,雷某某早年离异,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家中仅有一栋上世纪八十年代自建老旧房屋;其过世后家境拮据,丧葬开支全靠周边村民自发筹款帮扶,确无任何可供清偿债务的遗产。

  情况已然明朗:若机械立案受理,案件将走完送达、开庭、裁判、强制执行全流程。现有证据足以预判——即便保险公司最终胜诉,也因无遗产可供执行,案件将再次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整套司法程序完全空转,既浪费司法资源,又会让死者尚未成年的子女及家属再次卷入纠纷,承受额外精神与生活压力。

  秉持诉源治理、减少程序空转的工作理念,立案庭摒弃“一立了之”的简单处置模式。法官将卷宗材料、实地走访核实的全部客观情况整合梳理,形成一份书面风险告知函送达保险公司,逐条列明雷某某无遗产、关联案件已终结执行、其家庭经济极端困难等事实,客观告知本案潜在执行风险,劝导企业综合评估诉讼投入与实际回款可能性,理性选择维权方式。

  收到函告并充分研判后,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微信反馈:经内部综合评估,决定撤回本次起诉,申请退回全部立案材料。法院依规完成材料退还手续。这起潜在“空转案件”,在立案源头顺利化解。

  一次前端化解,实现三方共赢:保险公司无需投入时间与人力成本走完冗长诉讼程序;法院节约了大量审判与执行司法资源;而雷某某的未成年子女及家属,也免于卷入诉讼、避免二次受扰。

  近年来,临武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不断完善立案前置审查、风险预判、法律释明配套机制。本案正是该院落实诉源治理、杜绝程序空转、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典型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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