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欢欢)7月27日,洪江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太平乡集镇码头开展生态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鲢、鳙、草等鱼苗2万余尾。
此次放流源自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蒋某在洪江市太平乡太平村月家园河道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累计捕获鲤鱼、鲫鱼、鳜鱼等48尾,合计13.01千克。经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蒋某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
在放流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核验鱼苗规格与品种,确保放流鱼苗适配本地流域生长环境,通过科学增殖放流,改善河道水域生态,修复受损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