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覃丹 殷玄子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高龄五保老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用务实举措,把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送到了困境老人心坎上。
先予执行:
为生命救治开绿灯
家住太子庙镇缸儿口村的曾老伯已是古稀之年,作为五保户,生活全靠政策兜底。2025年4月,曾老伯在319国道被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撞成重伤,因伤情危重,辗转多家医院持续治疗,巨额医疗开支让本就无经济来源的老人陷入绝境,村委会依规指定其妹夫李某担任其监护人,代为处理治疗与维权事宜。
治疗期间,虽然保险公司及曾老伯治疗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仍难填补医药费缺口,医院催缴不断,后续救治几近停滞。2025年11月,监护人李某来到太子庙法庭,申请先予执行保险赔偿款。
承办法官详细核查案件事实、摸清老人特殊困境,简化办理流程,依法裁定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款8万元。这笔救命钱及时补齐了治疗资金缺口,守住了生命救治底线。
缓交费用:
为特殊群体“卸门槛”
2026年4月,曾老伯已入院治疗一年多,符合鉴定条件。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一处一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存在完全护理依赖,后续长期护理开支巨大。同年5月,李某代曾老伯提起诉讼,向司机徐某及承保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作为特困五保对象,曾老伯无力预交案件受理费。法庭秉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审查后准予其缓交诉讼费,为老人卸下维权途中的经济门槛。
一体调解:
民生纠纷“一次性化解”
案件审理中,法官发现:曾老伯虽已转院,仍欠汉寿县人民医院11万余元,院方正酝酿另案追偿。本案如果仅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欠费问题悬而不决,不仅易衍生矛盾,更可能影响老人后续保障。法庭决定:不止于“调赔偿”,更要“了欠费、安民心”。
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反复沟通,征得各方同意后,由原告追加医院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调解,把调解桌“搬”进医院和病房。承办法官主动向医生详细了解曾老伯身体恢复状况与具体欠费明细,到病床前看望慰问曾老伯,细致安抚老人及其家属情绪,耐心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司机方、保险公司、医院、监护人协商,一笔笔理清赔偿明细,一层层理顺付款路径,逐个打消顾虑。
最终,多方达成共识:保险公司总赔98.9万元,扣除已垫付款项后另行赔偿75万元,其中11万余元直付医院结清欠费,剩余款项赔偿老人用于后续治疗与长期护理,司机徐某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鉴定费及诉讼费共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