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诗琪)“真正的认罪,不是被证据逼到墙角后的无奈低头,而是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行为的错误……”7月9日上午,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开展听庭评议。省检察院毒品犯罪检察部主任丁茜,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巍,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浩,省、州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听庭。人民监督员受邀到场监督,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全程旁听。
庭审过程中,面对数名被告,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与证据,有序依次开展讯问、举证和质证,并结合案情进行法庭教育,现场规范有序。旁听席上,评议组成员凝神倾听,对照出庭公诉规范要求,从多个维度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细致观察和记录。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旁听,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和庭审效果进行了监督。
当天下午,一场评议会在古丈县检察院召开。
“举证质证环节,证据如果再归纳一下,精简些,效率会更高。”“现场释法说理的效果很好,但起诉书的案件事实部分叙述层次要再清晰一些,指控效果会更好。”丁茜结合多年公诉办案与庭审指导经验,围绕案件办理核心环节提出优化提升方向,要求干警持续精进证据审查精细度、强化举证质证逻辑严密性、完善庭审风险预判处置机制。
蒋巍指出,偷越国(边)境类案件链条复杂、关联性强,是基层刑事检察办案的重点和难点案件类型,开展听庭评议,坚持以庭促学、以评促改,既要扎实做好案件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前置工作,也要持续精进庭审临场处置、释法说理、辩论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