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琳娜)7月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法院牵头与芷江、会同、靖州,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玉屏和黔东南州镇远、岑巩、天柱、三穗等10家法院共同签署《湘黔毗邻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湘黔两省毗邻地区山水相连、人文相通,经济文化交流密切,两地群众生产生活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然而,地理的交融也给社会治理带来跨区域挑战。此次湘黔两省三市(州)10家基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司法协作破解跨域治理难题,围绕跨域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协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民族特色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协作机制。
根据协议,10家法院将在诉讼服务与审判业务上深化协同,推行跨域立案、双语诉讼指引等便民举措,实现边区群众“就近立案、少跑快办”,同时规范管辖争议处置、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双语巡回审判,加强重大敏感案件联动处置,并深化跨省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在多元解纷与执行联动方面,协议明确推广“法院+N”联调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建立跨域执行协作机制,相互委托执行事项,共享执行信息、协同信用惩戒,切实破解跨域执行难题。此外,10家法院还将共建智慧法院与人才队伍,推进在线质证、远程视频开庭等线上协作,联合开展司法调研,推进干警交流学习与联合培训,促进能力互升;同时协同开展法治宣传,联合进行双语普法、以案释法,营造边区良好法治氛围。
为确保协议落地见效,10家法院同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跨区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6项配套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疑难问题共研、裁判尺度共商、审判经验共享”的协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