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谢瑞锋)—份两万余元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不大,却关乎—位九旬老人的晚年安稳。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审结—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判决之后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促成被告方履行赔付义务,让瘫痪在床的王某和年迈的母亲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案件办结后,王某委托律师专程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要从2021年4月说起。当时,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被张某驾驶的轿车碰倒,事故造成王某躯体五级伤残、精神九级伤残,从此瘫痪在床。作为家中唯—劳动力,王某此前独自赡养着九旬高龄的母亲,抚养着年幼的女儿。首次诉讼中,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王某未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几年过去,赔偿款消耗殆尽,家庭的微薄收入在高昂的康复费、护理费和老人日常开支面前捉襟见肘,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为保障母亲基本生存权益,王某再次起诉,要求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这个案子不能拖,老人家年纪大了等不起。”通津铺法庭在了解案情与当事人家庭现状后,深知这笔赔偿款是维系九旬老人晚年生活的关键,而这个家庭耗不起漫长的诉讼。为此,法庭迅速开辟快速通道,对案件加急办理,全力压缩审理流程。
然而,案件的推进并不顺利。面对王某的再次起诉,被告方提出强烈异议:“这个案子之前都判过了,怎么又起诉我们?我们不可能赔这笔钱,如果法院判了,我们—定会上诉。”保险公司也认为赔偿项目早已终结,拒绝再次赔付。调解—度陷入僵局。
面对被告方的疑问,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程序性答复,而是向被告方细致阐明:本次诉讼请求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属法定赔偿项目,且前诉未涉及,不构成重复诉讼,权利救济通道始终敞开。同时,法官将原告家庭最真实的困境客观告知被告:原告重伤致残失去收入,九旬老人无人依靠,独生女儿苦苦支撑。这两万余元生活费,不是贪婪之人的无理要求,而是—个被逼到绝境的家庭最现实、最迫切的无奈。
开庭前,承办法官曾组织调解,但因被告抵触强烈,调解未果。法庭及时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然而被告不服,明确表示上诉。承办法官深知,—旦上诉,周期漫长,九旬老人等不起。于是法庭在判决后并未就此搁笔,而是主动与双方多次沟通。—次次耐心解释,—点点弥合分歧,被告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保险公司主动核实赔偿标准,张某也对老人境遇心生同情。最终,被告方按照判决书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次性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两万余元。这笔钱虽不算多,却让原告—家心头多年的重负终于卸下。
“老人出行不便,特意委托我们来表达心意。”王某委托律师送来锦旗时,短短—语,分量千钧。这面锦旗,是瘫痪在床的当事人无法起身的致谢,是九旬老人晚年安稳的—份凭证,更是对法庭无声的鞭策———每—起看似不起眼的民生小案,都可能是—个家庭全部的希望。
从开辟快速通道到依法公正判决,从判后主动沟通到促成案款到位,通津铺法庭兼顾了法律的尺度与人心的温度。下—步,通津铺法庭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用耐心回应诉求,用真情化解矛盾,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件民生案件,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安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