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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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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薪”暖民心
东安法院成功调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健 秦群超)近日,东安县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涉7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促成被告当庭与原告达成全额付款的调解协议,以有速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让农民工兄弟吃下“定心丸”,守护好群众的“薪”希望。

  原告唐某、沈某等7人均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湖南某工程建筑公司系案涉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苗某系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2023年起,唐某、沈某等7人受雇进入该项目从事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案涉工程完工后,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25年1月28日,被告湖南某工程建筑公司仅向唐某、沈某等7人支付了30%的薪酬,剩余74900元迟迟未能结清。此后,唐某、沈某等7人多次向被告催讨欠薪,被告一直推诿,始终未支付剩余款项。唐某、沈某等7人遂共同将湖南某工程建筑公司与苗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这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第一时间梳理案卷材料,厘清用工责任关系,聚焦农民工讨薪的迫切需求开展调解工作。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向被告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农民工务工不易、薪资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实际情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各方利益。

  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与法理劝导下,苗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庭表示愿意全额支付所欠74900元劳动报酬。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明确了付款时间与具体方式。至此,这起涉7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得以当庭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东安县法院始终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工作原则。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完善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坚实的司法力量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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