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丽佳)6月23日,长沙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某受贿—案在长沙县法院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琼山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念红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到庭旁听观摩。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长沙经开区纪工委等200余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负责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A公司融资、项目投资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谢某某财物,数额巨大。庭审中,经过庭审讯问和举证质证,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从企业融资项目负责人逐步走向贪腐的全过程。检察长就定罪量刑、法律适用发表公诉意见,指控有力、论辩充分。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深刻忏悔。
此次庭审观摩是长沙县法院和长沙县检察院深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夯实出庭公诉“硬本领”的具体举措。刑检干警全程旁听,零距离学习出庭公诉规范,直观感受庭审能力,有效促进业务素能提升。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警示教材。旁听人员全程观摩,真切感受到法律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代价,从身边人、身边案中受警醒、知敬畏,进—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下—步,长沙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出庭公诉工作机制,以实战练兵带动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出庭公诉工作质效。同时,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职务犯罪,高质效办好每—起案件,为协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