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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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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校园纠纷 补家教之课
苏仙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官向学生家长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王晶

  一场因校园奔跑引发的意外伤害,在法官的“柔性调解”下平息,又在“刚性指导”中延伸出更深层的守护。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栖凤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并首次在结案后向涉案学生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以“调解定分止争+指导令溯源治理”的组合拳,让司法保护从法庭延伸至家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双重防线。

  突发意外起纠纷

  多方责任陷僵局

  2025年5月,学生甲在奔跑下楼时不慎被同行的乙绊倒,面部撞击楼梯口墙角,导致两处创口及鼻骨骨折,住院治疗3天,后续护理期与营养期各达30天。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甲家长将乙及其监护人、学校、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庭审现场,各方各执一词。甲家长坚称孩子系被绊倒,理应无责;乙家长则辩称孩子在前奔跑,无法察觉后方状况,系甲自行碰触摔倒;学校则出示安全教育班会记录、宣传栏照片及楼梯口警示标语,主张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并履行了及时救助义务。争议焦点交织,矛盾一度升级。

  法官倾心调解

  纠纷圆满化解

  “一判了之或许容易,但更需要修复的是人心。”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简单判决只会激化家校对立、家长间怨恨,给未成年人带来二次创伤。于是,法庭启动优先调解程序。

  调解室里,法官一边耐心安抚双方家长情绪,引导换位思考、正视孩子行为背后的安全风险;一边逐项梳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法定赔付依据,并协调保险公司同步启动理赔绿色通道。经过多轮沟通,各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一致:乙及其监护人当场赔偿甲2000元,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10000元,甲家长自愿放弃其余诉求。调解协议签署,纠纷得以化解。

  指导令紧随其后

  源头预防再发力

  案结事未了,法官在庭审中注意到一个细节——尽管学校已通过安全课、标语等形式反复提醒,但学生上下楼梯奔跑的现象仍未杜绝。这折射出孩子安全意识与行为习惯的培养存在短板,而家庭教育的缺位是关键一环。

  为此,法院在结案当日向双方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校园安全准则,主动规避追逐、推搡、拥挤等危险行为。双方家长当场签收,均表示将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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