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嘉苇 李迪娜)“感谢你们,我家的医保费没有再漏缴了,住院应报销的那部分医疗费也得到了相应金额的补偿……”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某村村民李某在接到镇纪委工作人员的回访电话时表示。
前段时间,李某配偶因病住院治疗,在出院办理医保报销时被医生告知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可是在上一年度,李某就已经将全家四口人的医保费以现金形式交给了村医保专干,并嘱咐帮忙代缴。
“我明明交了钱,为什么医院说我妻子没有缴医保费?”当天,李某就打电话询问村医保专干宋某某。
“等我查一下,稍后给您回话……实在是对不住,由于我工作太忙,忙出岔子,你们家四个人的医保我不小心漏缴了,非常抱歉。”宋某某回答道,并承诺会承担其妻子住院没有报销的医疗费用。
得知此事后,该镇立即对全镇去年医保费用缴纳工作进行回头看,镇纪委也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核查组到镇社保中心调取了李某近几年的家庭参保情况,发现该年度医保漏缴情况属实,也排查了当年该村其他村民的医保缴纳情况,并无其他村民漏缴,实属工作疏忽造成的个别漏缴。
“群众出于信任,将全家四人的医保费交给你帮忙代缴,你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给群众造成损失,好在你积极正视问题、主动纠错止损,但工作履职不严、责任落实缺位的问题不容忽视。”面对核查组,宋某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理。经过核查组的思想教育后,宋某某进行了反思检讨。近日,宋某某补偿了群众的医保缴纳费用和住院报销费用共计5000余元,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永定区纪委监委指导下,该镇全面开展医保收缴等民生代办工作专项排查整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开展基层干部作风警示教育。下一步,该镇将继续督促全镇村级工作人员压实岗位职责、端正工作作风,健全完善代收代缴工作台账、核对复核、公示报备机制,切实守护好群众的民生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