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邹淑梅)“原本倾倒在路边的垃圾堆不见了,放置了可以自动装车、倾倒的垃圾转运箱,环境卫生多了。”5月29日,衡南县政协委员左循与承办检察官、岐山镇及石堰村工作人员在鸡岐公路沿线查看。这条连通4A级湖南岐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公路,经由“政协+检察”联动共治,彻底告别垃圾乱象,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鸡岐公路是原鸡笼镇到湖南岐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唯一主干道和沿村核心通道。2024年9月,森林公园获评国家4A级景区,省内外游客持续上涨,通过鸡岐公路到达景区。但沿途部分村落的生活垃圾丢弃乱象,制约文旅产业发展的同时影响了村民日常生活。
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左循提出《关于改善和优化岐山镇石堰村生态环境卫生管理的提案》,被衡南县政协于2026年3月16日按照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转交衡南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迅速对接政协委员,于3月23日一起赴现场核查。
石堰村大多村民小组分布在鸡岐公路两侧。公路两侧的绿化带、田间地头可见堆放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塑料材质的袋、杯、桌布、饭碗、金属饮料瓶、鞭炮烟花燃弃物及焚烧痕迹。因石堰村未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村民们先在田间地头丢弃垃圾,多了后就地焚烧,浓烟冲天、气味刺鼻,遇上大风,就随风四处飘扬。丢弃的塑料制品不仅形成“白色污染”的视觉危害,还可能破坏土壤结构、被野生动物误食,分解成微塑料后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现场核查后,大家在村部共商整改方案,既考虑财政紧张现况,又要尽力维护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到林业部门取证,石堰村现有林地363.4公顷,与岐山国家森林公园物理上相连,若焚烧引发林火的话,直接威胁4A级景区全域生态安全。
3月27日,衡南县检察院向岐山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5月25日,检察官收到岐山镇人民政府的回复。岐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秦绍轩表示:“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镇党委成立工作专班整改,在石堰村投入3个垃圾转运箱,修缮了2处垃圾堆放点,逐门逐户上门宣传不得焚烧生活垃圾,而要集中转运处理。”石堰村党支部书记贺阳介绍,垃圾转运箱放置在多村民小组出入口的交叉位置,村民一般晚上散步时把装垃圾的袋子扔过来,转运箱由环卫车拉到镇里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靶向整改落地见效,公路沿线生态环境显著升级。经常前往森林公园爬山的张女士说:“以前扎眼的垃圾堆不再有了,沿途草木葱郁、空气清新,出行体验大幅提升!”
6月1日,承办检察官评估认为岐山镇政府已全面履职,遂作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