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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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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化解两年积怨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黄超)“老人家,您别急,先擦擦水,这事我们管到底。”暴雨如注的一个四月天,慈利县法院江垭法庭庭长黄超将一条干毛巾递给浑身湿透的老人,轻声安抚道。

  老人名叫唐某国,因杜修某在承包修建赵家岗土家族乡某村蓄水池工程爆破山体时,飞落的石块砸坏了他家的鱼塘及附属设施。两年过去,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解决。

  听完案情,承办法官深知,这类因工程建设引发的邻里侵权纠纷,若简单立案、一判了之,不仅耗时费力,更可能激化矛盾、加深积怨。

  暴雨未歇,法庭里的电话铃声却一声紧过一声。赵家岗土家族乡司法所、乡综治中心依托“庭所联动”机制,不到半小时,联合调解组便集结完毕,冒雨奔赴该村村民委员会。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火药味十足。唐某国陈述了自家遭受的损失,杜修某则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心存疑虑。

  面对僵局,调解人员将“法治”“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法官从侵权责任法讲起,明确爆破作业中的注意义务与损害赔偿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乡土人情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帮助算清经济账与时间账。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杜修某一次性赔偿唐某国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均不得再以该纠纷相关事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下这么大的雨,法官和干部们还专门跑一趟,帮我们把这个疙瘩解开了!”唐某国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表示。杜修某也长舒了一口气:“赔了钱,但买了个安心,以后干活一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场暴雨中的“逆行”,是江垭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日常缩影。法庭干警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源头化解”的使命感,致力于绘就一幅“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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