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晶)“多亏法院耐心调解,拖欠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良田人民法庭联合良田镇司法所,成功集中调解8起货款纠纷。在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原告方与被告郴州市某农牧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2022年起,原告某鲜肉批发店、某食品有限公司、某猪肉店等8家供货方,陆续为被告公司提供牛肉、猪肉、水产品等各类货物,双方合作一直顺畅有序。2025年底至2026年初,被告突然拖欠货款,拖欠货款金额从5万元至55万元不等,且经供货方多次催讨未果。眼看货款无法收回,8家供货方分别向苏仙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梳理案件时发现,这8起案件均系相同被告拖欠货款引发,且被告经营场所在良田镇。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决定联合良田镇司法所,对这8起案件集中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逐笔核对欠款数额;另一方面安抚供货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结合案件实际,双方最终达成一致,8家供货方分别与被告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联动调解聚焦批量纠纷化解,依托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化解涉企纠纷,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切实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多元解纷的实效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