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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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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付抗癌药费还要离婚
检察出手帮助困境中的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文花)近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民事检察部门)成功办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为罹患重病的困境妇女李某某依法维权打开通道,使其及时获得医疗费及生活扶助费。

  李某某与邓某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2025年初,李某某身感不适,但因家庭经济拮据,仅在诊所进行简易中医治疗,未能及时确诊。2026年1月,其病情急剧加重,在湘乡市某医院确诊为乳腺癌,住院治疗后需立即进行抗肿瘤治疗。然而,其丈夫邓某某拒绝提供经济支持,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并提出离婚。

  面对后续高昂的治疗费用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现实情况,李某某生活陷入绝境。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李某某求助后,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迅速介入核查。经查实,邓某某长期未尽扶养义务,李某某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持续支付高额治疗费用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条件。3月,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以支持起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同步协助其向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针对李某某病情危重、治疗亟待保障的实际情况,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推动案件办理,就先予执行事宜与湘乡市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工作衔接,积极沟通协调,依法向湘乡市法院提交先予执行申请。最终,湘乡市法院在审理期间促成双方达成调解,邓某某同意向李某某支付医疗费及生活扶助费共计88000元。目前,该笔款项已全额支付到位。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支持起诉+先予执行+法律援助”的多维履职模式,跑出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与救治需求,更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夫妻间法定扶养义务进行了一次法治宣示,用检察担当筑牢了特殊群体的权益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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