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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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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检察推动新食品原料规范标识
为桃胶产品加上“安全锁”

    2025年3月12日,花垣县检察院干警对辖区内奶茶店进行线索排查。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娟 石超)“以前桃胶炖奶只写‘美容养颜’,没人提醒孕妇不能喝。现在每款产品都标明了,我们放心多了。”近日,在花垣县城区一家奶茶店门口,消费者指着菜单上的新标识,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这一变化,源于花垣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桃胶因口感软糯、被传有“美容养颜”功效,近年来成为奶茶店、甜品店的热门配料。但桃胶含大量胶质,过量食用可能增加肠胃负担,引发腹胀、腹泻,少数人对桃胶中的植物胶质或杂质过敏,可能出现皮肤瘙痒、红肿、呼吸道不适等症状。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桃胶列入新食品原料,同时明确:每日推荐食用量不超过30克,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相关食品的标签及说明书中必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和每日食用限量。

  然而,2025年3月,花垣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辖区内多家线下奶茶店、糖水铺在售的含桃胶产品,其菜单、包装及宣传牌上均未见任何风险提示。部分商家甚至在促销活动中主动向孕妇顾客推荐桃胶类饮品。

  “奶茶消费群体中女性占比高,其中不乏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商家不标注、不告知,消费者无法知晓风险,一旦误食可能损害健康。”承办检察官表示。

  2025年3月14日,花垣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现场调查固定证据,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建立含新食品原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对涉事店铺逐一核查,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辖区部分商家,通报问题、以案释法;将含新食品原料产品的标识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检查。3月底,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据调查,所有涉事店铺已完成菜单、包装及店内告示的标签补充,统一增加了提示语。部分门店还在点单台增设了风险提示立牌,并对店员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培训。

  办案过程中,花垣县检察院没有止步于个案整改。干警走进商圈、社区,向餐饮经营者详细讲解桃胶、铁皮石斛等常见新食品原料的标识要求和食用禁忌,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新食品原料产品“三查”机制——查标签、推荐范围和告知义务。

  “公益诉讼的目的,不只是推动一个商家、一种产品的整改,而是通过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规范一域。”花垣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协同治理模式,聚焦网络餐饮、校园周边、农村地区等重点领域,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织密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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