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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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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闯短视频圈没“红”学费能退吗?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晏可慧)近年来,直播带货火遍全网,不少人跃跃欲试,一位七旬老太轻信网上培训的快速回本宣传,预备勇闯短视频圈,没想到却是花钱买教训。近日,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5年2月5日,曾某通过网上报名无人直播带货培训课程,向岳阳某传媒公司转账2880元学费。后续岳阳某传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钉钉与曾某建立联系,并指导发布视频,曾某通过钉钉表示岳阳某传媒公司指导发布的视频没有流量,未达到带货收益的效果,多次要求退还学费。2025年2月13日,岳阳某传媒公司表示已提交申请并且在7个工作日之内会有专门的售后专员对接曾某。此后,岳阳某传媒公司再无任何回复也未退还培训费用。曾某遂将其诉至云溪区法院,要求该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培训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与岳阳某传媒公司之间就线上授课达成相关合意,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各方均已用实际行动履行合同,曾某与岳阳某传媒公司已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后,曾某对岳阳某传媒公司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岳阳某传媒公司亦对解除合同退还事宜作出正面回复。虽事后未再就解除合同退还事宜进行明确具体回复,但其置之不理的方式处理显然失当。

  岳阳某传媒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理应按约定提供全面的指导服务。根据双方聊天内容可以确定,指导曾某通过发布短视频获取带货收益为合约的合同目的。现岳阳某传媒公司的指导行为未能达到曾某的要求,在曾某提出解除合同后,亦未再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岳阳某传媒公司的上述行为显然已导致案涉合同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结合本案中双方合意形成时间,岳阳某传媒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处理后续退费问题的方式,曾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岳阳某传媒公司退还服务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岳阳某传媒公司向曾某退还服务费2880元。

  法官提醒:短视频带货看似门槛低、收益高,实则竞争激烈、变现不易,面对“零基础月入过万”“快速回本”等宣传,切勿盲目轻信,应理性评估自身能力和实际需求。付费参加线上培训前,务必核实培训机构资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退费约定、服务内容等关键事项。若遭遇退费难、虚假宣传等问题,应妥善保管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广告截图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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