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雷昕 通讯员 万传文 钟小林)“添置办公设备,必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能大手大脚。”近日,在澧县澧澹街道三甲社区“三重一大”讨论会上,街道安监站站长施新平叫停了部分办公设备的采购事项。
施新平的另一重身份是街道纪工委派驻三甲社区的纪检员。这次叫停,得益于澧县试点的村级纪检员派驻制度。春节前夕,三甲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由街道调剂至社区养老院空余场地办公。为彰显“新事”新办,社区党总支提出办公设备“大换血”,列席会议的施新平建议旧设备能用则用、不能用的可采购二手设备,获得大家一致赞成。最终,采购费用由原来的75800元降至30600元。
过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均由村(社区)干部兼任,长期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监督困境。监督者与本地事务关联密切,日常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导致基层信访问题易发多发,涉及集体资产、惠民资金、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也制约了乡村治理效能的有效提升。为推动基层监督真正落地见效,澧县纪委监委在澧澹街道、澧南镇、码头铺镇、官垸镇率先开展村级派驻纪检员试点,通过上级派驻、专业监督,让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
在人员选配方面,各镇(街道)党(工)委选派具备财务、审计、信访、民政等专业背景的党员干部担任村级派驻纪检员。县纪委监委通过“集中授课+以案代训+自学提升”等方式开展培训,重点围绕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内容,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
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指导试点镇(街道)制定村级派驻纪检员职责清单,下发监督提示函,明确监督重点。派驻纪检员通过坐班接访、走访调研、列席会议等方式,全面掌握村干部履职与廉洁情况,对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直接上报。镇(街道)纪(工)委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1月上旬,澧南镇派驻松林村纪检员张俊接到村民反映,称张家堰清淤扩容项目护坡砌筑不牢、涵管安装不达标,疑似挤占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经现场核查,涵管规格确与设计不符,影响灌溉功能。问题交办后,相关责任人被批评教育,目前两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保障了周边农田油菜的灌溉。“村级派驻纪检员更有权威,与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现在村里大小事务管理更规范了。”该村党总支书记汪文华说起村级派驻纪检员这一制度实施带来的变化,深有感触。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派驻纪检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村(社区)干部125人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78件。试点镇(街道)越级访、重复访环比分别下降40%、100%,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