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郴州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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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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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行有温度
——一场菜市场里的“温情和解”

    执行和解现场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罗琳

  “你们要拘留就直接拘留,反正钱我是不会还的!”被执行人吴某双手叉腰,态度强硬。这一幕发生在郴州北湖区法院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

  2025年10月,同在市场卖鱼的吴某与刘某因摊位相邻,刘某低价出售余货引发争执,双方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经北湖法院审理,判令吴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25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始终未履行,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曹伟言依法查控吴某名下财产,发现其微信、银行卡均无存款,电话亦无法接通。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2025年12月17日下午,曹伟言与书记员身着便装前往吴某摊位进行沟通,但吴某情绪激动,拒绝付款,首次执行未果。

  面对吴某拒不配合、刘某诉求强烈的情况,执行团队经研判决定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针对菜市场人流量大、被执行人从事水产生意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预案。2026年1月21日,曹伟言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身着制服、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再次来到市场摊位。吴某起初态度依旧蛮横,现场气氛一度僵持。

  此时,周边摊贩纷纷聚拢,主动当起“调解员”:“都是邻里邻居的,两千多块钱也不多,给了算了”“为这点事拘留不值当”……面对众人的合乎情理的劝导,吴某态度逐渐软化,坦言手头紧张。邻舍商户随即自发相助,你一百我几十,帮助吴某凑齐执行款。吴某当场将现金交至承办人手中,案件圆满执结,原定的司法拘留措施也随之取消。

  执行款发放后,曹伟言叮嘱双方:“大家同在市场做生意,讲的是和气生财,切莫再因小事伤了和气。”

  该案虽标的额不大,却生动体现了北湖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成效。执行干警没有简单“一拘了之”,而是精准施策,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传递司法温度。周围群众的主动参与和劝导,也折射出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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