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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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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借车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真 杨波)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因车辆借用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同村村民徐某甲与徐某乙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

  徐某甲与徐某乙系同村村民,徐某甲出于信任将其新购买的车辆借给徐某乙使用。徐某乙在驾驶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徐某甲诉至泸溪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协议。徐某乙在赔偿5万元后,便不愿支付剩余赔偿款,徐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徐某乙经济困难,且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平日关系不错,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调解。执行法官通过“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方式,从法理情等多个角度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徐某乙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作为车辆使用人,因过错造成车辆损坏,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另一方面也与徐某甲积极沟通,引导其考虑徐某乙的实际困难以及双方多年的邻里情谊。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徐某乙现场履行部分赔偿款,并承诺余下赔偿款分3年履行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谢谢法官的调解,既保障了我的权益,也维系了我们的邻里感情。”徐某甲在调解结束后说道。徐某乙也坦言:“多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既让我明白了法律责任,也保住了多年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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