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庞静漪 陈文花 梅国平
2025年,湘乡市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26个集体及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优秀团队,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市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筑牢政治忠诚,在深学笃行中把准检察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研讨20余次,查摆问题115个,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各类政治学习13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13件次。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及隐患排查11次。打造“龙城检韵”党建品牌,院领导讲授专题党课4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驻村帮扶,选派2名干警联点驻村,开展结对帮扶慰问140余人次,安排帮扶资金20余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主动服务大局,在护航发展中彰显检察作为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捕173人,提起公诉40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重惩治重大恶性犯罪11件12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犯罪56件114人,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115件126人,为群众追赃挽损52.11万元。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82件124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向监委移送线索23条,向其他单位移送线索13条。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答疑解惑20余次。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件20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件5人,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DMK”化妆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22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查涉企管辖权异议案件3件,清理涉企“挂案”线索并监督撤案1件,纠正涉企违规“查扣冻”刑事案件5件,督促退还违法扣押资金494.39万元。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羁押必要的,不批捕1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8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6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58%。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68件。以公开促公正,运用“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工作动态477条,发布视频18条,公益微电影《守护花开》播放量1万余次。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与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回复采纳率100%。
践行司法为民,在纾难解困中传递检察温情
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批捕11件35人,起诉16件19人,办理未检综合履职案件4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件12人,依法不起诉10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成立“守未龙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联合市妇联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帮教28人次,将3名未成年人送往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办理的鲍某某等3人盗窃案入选2025年湖南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做实源头预防,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法治宣讲23场,覆盖1万余人。
用情做实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办理食品非法添加、售卖过期药品、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等案件17件,办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毛肚案,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宣告终身从业禁止,守牢“舌尖上的安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针对网络招聘性别歧视,监督助力4名女性顺利入职。强化社区团购、快递物流等新业态的检察监督,督促2处网格仓、2个自提点完成整改,监督辖区快递、物流公司依法依规缴纳工伤保险。守护无障碍民生、适老化服务,推动完善无障碍停车位12个、无障碍通道2条。积极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向18名因案致贫当事人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万元,以“司法温度”融化“生活坚冰”。
用心回应人民群众法治诉求。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中央第三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结3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范办理115件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32次,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9件,包案率为100%。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案中成功化解邻里矛盾、家庭纠纷10余起,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组织“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禁毒法治宣传等活动11次。
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正中扛牢检察责任
做优刑事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件次,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件,监督立案的王某某危险驾驶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5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押2024年以来“判实未执”罪犯141人,办理彭某某等4人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案,将迟到9年的6.9万元赔退款返还被害人家属,被最高检宣传推介。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核查脱漏管1人,守稳“高墙”公正防线。
做强民事检察保障人民权益。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6件。积极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法院重新恢复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案执行程序,为军人军属追回欠薪10万元。依法监督撤销孙某某、李某民事执行裁定案,有效守护购房者的百万房产,并就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不动产登记管理规范化。紧盯弱势群体民事纠纷不能诉、不敢诉的困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追索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10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助推法治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1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3份,对48人(或单位)行政罚款1190万元。通过“刑事+行政”双重惩戒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监督行政机关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人员罚款8000元。针对风电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情形,监督行政机关对3家涉案企业罚款1100万元,确保行政处罚依法依规。
做好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守护群众出行安全,促成9部问题电梯转危为安。聚焦道路交通安全,跟进监督700余米铁路安全护栏从无到有。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督促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有力捍卫英烈荣光,推动相关部门落实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曹凯散葬烈士墓修缮维护。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监督行政机关收缴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金9.4万元,推进生态修复。
强化队伍建设,在从严从实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基固本深化素能培养。制定干部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选派1名干警赴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检察院开展业务援助,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活动370余人次。与雨湖区、岳塘区检察院建立“院院联盟”,联合开展高质效办案分享、党建活动及政治轮训。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60件,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素能提升。持续优化队伍结构,选拔任用1名班子成员,提任4名青年干警任部门负责人。
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警示教育5次,督察检查7次。强化日常管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院领导值周查岗制度,实行考勤周通报、月汇总,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4次,督促8个方面13个问题有效整改,推动党风检风持续向好。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共记录填报86件。
科学规范抓好“三个管理”。落实“每案必检”,组织案件交叉评查6次,专项评查2次,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件47件。定期召开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检委会15次,讨论案件32件。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办案期限、存疑不捕后未起诉等专项清查活动,发出流程监控95次,书面流程监控38次,口头监控57次。积极应用大数据模型,发现线索并成案5件,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接受检察官履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及时回应代表呼声,协办代表建议1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50余人次,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下开展“两官一长一员”进代表联络站88人次,推动解决问题30余个。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老旧健身器材应及时报废等建议3件,督促规范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央视《平安中国2025》节目宣传报道。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关于定期对万福桥进行修缮维护的提案,将提案建议切实转化为文物保护实效。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衔接,凝聚服务民营经济合力。邀请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等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61条。依法支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阅卷159人次。面向社会公开补聘听证员20人,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23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47人次。重视社会舆情和公众关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挂靠代缴诈骗”问题依法立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