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鹏飞)近日,在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及县司法局的协同调解下,一起涉及34名村民、困扰近3年的劳务报酬纠纷圆满化解。
2022年,衡东县某合作社雇请高湖镇30余名村民从事芋头种植工作。2023年初,合作社与村民完成劳务结算,并逐一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年底前结清工资。然而工资迟迟未能到位。两年多来,村民多次催讨,合作社屡屡推诿,曾经的承诺一次次落空。
多次协商无果后,村民们决定寻求法律帮助。衡东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这起涉众型劳务纠纷,迅速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为村民提供法律支持。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紧密协作,优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检法司协同配合:检察官向合作社负责人释明法律法规,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耐心安抚村民情绪,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寻解决方案。
经多方努力,合作社与村民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现场,合作社当场向6名村民兑付工资共计44825元,以实际行动表明履行诚意。剩余款项,合作社承诺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为确保协议有效执行,切实保障村民权益,县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为村民送上权益保障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