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汝韬 曹方俞)“两年了,终于拿到了血汗钱,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在衡东县法院杨林法庭调解室,高湖镇一位村民拿着刚到手的工资激动地表示。
2022年,衡东县某合作社雇请高湖镇30余名村民种植芋头。2023年初,合作社与村民逐一进行结算并出具了欠条,承诺当年底会付清工资款。然而,直至今年6月,工资仍未兑现,村民们开始了维权之路。
当村民们来到杨林法庭求助时,考虑到涉事村民众多,且关乎民生大计,为了让村民能尽快拿到钱,同时减少诉累与诉讼成本,庭长贺诗魏联系衡东县检察院与衡东县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法检司联动为农民工讨薪的工作拉开序幕。
起初,合作社态度消极,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法官与驻庭调解员没有气馁,一次次上门走访、现场调解和电话沟通。在多方坚持与努力下,合作社同意派出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各单位主动发挥职能,一方面安抚村民,引导、支持其依法维权;另一方面,耐心与合作社股东代表沟通,理性分析,并严厉陈述了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合作社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承诺尽最大能力付清拖欠的工资。除去在此期间已全额兑现的15位村民工资,剩余的19位村民与合作社达成调解协议,合作社当场兑现了6位村民的工资共计44825元,尾款在今年12月30日前付清。为确保村民能拿到全部工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被赋予法律强制效力。至此,这起讨薪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