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乾旭 黄海娟)司法判决不是一纸空文,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任何试图“耍小聪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有当事人企图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经查,刘某某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到期后,迟迟未还。法院判决其承担还款责任的次月,刘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儿子所有,儿子由女方抚养,刘某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前一切债务(包括房贷)均由刘某某承担。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挑战司法权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掌握情况后,检察机关及时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并建议法院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据了解,刘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