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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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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下的巡回审判
让红色血脉与绿色生态共生

    古树下的巡回审判现场。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龚安妮 张婷

  11月11日清晨,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龙洞湖村的古树群在晨雾中若隐若现。树群下,停放着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的一台巡回审判车,几张简易长桌在车前拼成了审判席,席后的国徽格外醒目。

  “现在开庭!”当日9时许,随着党组书记、院长杨斌敲响法槌,谢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巡回审判就此开审。

  一次祭祀引发生态重创

  对于杨斌而言,这是一场必须要“走出去”的庭审。

  3月25日,谢某来到教字垭镇竹园坪村覃家湾组“太太山”祭祀公婆。在坟墓前烧纸祈福后,她没等纸钱完全燃尽便匆匆离去。无人看管的余烬在风力作用下引燃周边枯草,火势迅速蔓延,最终造成大面积森林火灾。

  经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鉴定,这场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36.1143公顷,共烧毁烧伤林木45581株,立木蓄积3437.64立方米。

  8月14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犯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28日,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谢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失、修复生态环境并赔礼道歉。

  据了解,同镇的龙洞湖村拥有40棵百年古树,其中有10棵已经经历了四五百年风雨,是国家森林乡村,也是湖南省首批古树保护区之一。1929年,贺龙领导的红四军曾在此地英勇战斗,每一棵古树都见证了红军英勇战斗、军民依依惜别的感人故事。

  为了让乡亲们现场观看、亲耳聆听、亲身感受庭审,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杨斌决定将庭审搬到案发附近龙洞湖村的红椆古树群下。“法律必须为‘绿色活化石’发声。保护绿水青山,不仅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还要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从源头预防犯罪。”他说。

  古树下的巡回审判入眼入心

  当天,杨斌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丹出庭支持公诉,全国人大代表王涯、全国人大代表宁芬芳、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百余人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公诉人逐一出示火灾现场视频、照片、森林受损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清晰还原了事发全过程。照片中,焦黑一片的林地与周边郁郁葱葱的山林形成刺眼对比,直观展现了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

  “大家知道,修复好这些林地需要花费多少精力吗?”庭审过程中,杨斌向众人发问。

  一组数字,折射出生态系统难以愈合的创伤。鉴定报告显示,谢某失火造成的生态效益损失约为46.4万元,主要包括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的功能损失。被毁坏的36公顷林地,需要4年时间在原地栽种杉木、银杏、栾树各4万余株,并进行长期的抚育、管护和防火防虫工作,相应植被恢复费用约115万余元。

  看着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谢某双手掩面,声音哽咽:“我以为烧几张纸是小事,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坏的影响,我对不起父老乡亲……”

  看到旁听人员惊讶的表情,杨斌语气沉重地说:“大家抬头看看身后的青山和绿水、头上的树木与蓝天,它们守护了我们一代代村民的平安。这是有生命的‘活文物’,更是承载红色记忆的精神地标,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历史与未来。”

  村党支部书记覃云回忆起火灾后的场景,深有感触:“以前大家觉得祭祀用火、田间烧荒是老习惯,庭审让大家明白,习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能让一把火烧了青山,还伤了全村人的感情。”

  庭审持续了两小时。法院最终对刑事部分当庭宣判,判决谢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决定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将“荷花讲堂”搬进庭审现场,村民围在“讲堂”旁认真听取《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治宣讲。法院还根据村民请求,将红椆古树保护的宣传展板留在了古树下,并发放了宣传手册以及环保袋,以教育和警醒过往的群众。

  “开展巡回审判,就是给人民群众上最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教育课,对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王涯和宁芬芳为此举点赞。

  打造环资品牌“金名片”

  古树下的庭审,只是永定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聚焦澧水生态保护,充分发挥茅岩河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作用,打造“澧水之上,‘植’此青绿”环资审判品牌。

  绿色司法是生态与法治的有机结合。为此,永定区法院通过实现澧水环资案件审判“三合一”,选聘8名环境专业人民陪审员。同时,不断深化协同治理,进一步拓展生态保护的综合效能。2024年,该院协助市中院召集常德市中院、湘西州中院及相关区县院,召开澧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构建跨区域保护机制。2025年,与区检察院联动推进后坪社区替代性生态修复人工造林示范点建设;与区林业局深化“生态司法+行政协同”工作机制。近年来,永定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守护绿水青山,护航旅游发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让生态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近3年来,永定区法院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8件,协调对接异地管辖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和河道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高院典型案例。

  杨斌表示:“未来,永定区法院会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红色文化与绿色发展相得益彰,让每一棵古树都能继续见证岁月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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