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黄丽萍 李静
近年来,永兴县司法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抓手,通过“严把关、优服务、强监督、促长效”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把三关,拧紧“安全阀”。聚焦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与备案环节,系统构建全流程监管机制。在起草阶段,要求各单位前置审核送审材料,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同步纳入审查范围,及时纠正违法违规内容。在审查环节,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原则,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及县人大报备。今年以来,累计审查各类涉法文件79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50余条,指导6件涉企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现文件合法性与实效性双提升。
创新服务,当好“助推器”。加强专业指导,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咨询,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和审核水平。注重沟通协调。向起草部门一次性告知送审流程,及时通报审查事项进展情况,跟进审核意见采用情况,提醒落实备案要求。强化跟踪服务。派员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磋商,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评审会议,及时掌握项目动态。
强化监督,挥好“指挥棒”。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县司法局在合法性审查中严格核查制定权限,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超越权限的文件一律不予审核,严禁增设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减损公民权益的条款。此外,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废止滞后于发展的制度文件,今年已清理废止3件涉企规范性文件,有效破除制度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