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娟燕) “以前瞅见垃圾桶里露着的针头、药瓶子,总觉得不放心。现在好了,都规规矩矩分类收好了。不仅药品的有效期都进行了登记,价格也都上墙公开,咱们老百姓来看病买药,心里踏实多了。”10月29日,与检察官一同回访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此表示肯定。
今年3月,双峰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反映某乡镇村级卫生室将诊疗使用后的药瓶针管、带血棉签等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桶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或疾病传播的隐患。
收到线索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立即对县域内的村卫生室、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排查中发现,多个村卫生室、乡镇中心卫生院不同程度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合规的情形,包括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规范、未及时收集移交、登记台账缺失、由患者自行处置等问题。
双峰县检察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向县卫生健康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存在问题的村卫生室、乡镇中心卫生院限期整改,确保医疗卫生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涉案村卫生室及中心卫生院依法核查并限期整改,并出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实施意见》《村级医疗机构废物管理规定》,在全县开展规范村级医疗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对县域内208家村级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35份,同步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全面系统规范村级医疗废物管理。
针对走访调查中同步发现的药品管理问题——部分村卫生室未公开药品价格、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和有效期管理制度等,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5月26日,该局回复,称已对相关村卫生室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目前,所有药品均已进行登记和价格公示,并新增近效药摆放区域和药品近效期管理制度。此外,该局还组织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药品规范管理专题培训,内容涵盖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效期管理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
如今,走进整改后的村卫生室,以往那种医疗废物随意堆放、临期药品管理缺失的景象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翔实的登记台账、规范的临期药管理专区和显著的价格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