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驰宇 戴旋)本想上楼顶看风景,却在休息时“偶遇”了住户藏钥匙的秘密,从而心生贪念,上演了一出入室盗窃。近日,由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案一审宣判,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今年5月9日,王某在望城区某小区楼顶发呆,下楼途中坐在楼道内抽烟休息。恰在此时,他听到楼下某住户出门,并伴随一声清晰的钥匙落入鞋柜的“哐当”声。手头拮据的王某顿时动了歪心思,待住户离开后,他径直走向鞋柜,果然找到了钥匙,随后轻松打开房门。
进门后,王某开始了他的大肆洗劫:从卧室衣柜的收纳盒中盗取万元现金、6件黄金首饰及若干纪念币;又从床头柜和次卧翻出1300元现金。次日,业主梁女士发现家中失窃后报警。
“我父母习惯把钥匙放在鞋柜里,觉得方便。”梁女士事后无奈表示。正是这个看似“方便”的习惯,为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案发后,王某在长沙市雨花区一酒店内被抓获,并追回部分赃物。
检察官提醒:请广大市民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切勿将家门钥匙藏在门垫下、鞋柜、花盆等所谓的“安全”地点。这些地方早已是犯罪分子排查的重点。管好钥匙,锁紧的不仅是家门,更是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