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晶)“现在开庭!全体起立——”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敲响,郴州市苏仙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罗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正式开庭。庄严肃穆的法庭,成为一堂触及灵魂的廉政教育课。
此次庭审由永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小武担任审判长,永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忠卫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形成司法合力,彰显了对职务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旁听席上,来自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苏仙区纪委监委、区政协、区卫健系统和永兴县法检“两院”的100余名党员干部全程凝神聆听。一桩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犹如一面高悬的“明镜”,映照出权力失守的沉重代价。
庭审节奏紧凑、条理清晰。在审判长沉稳有力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展开交锋。庭审尾声,审判长结合案情开展法治教育,深刻剖析罗某某从思想松懈到行为失范的全过程,强调“权力有边界,越界必被究”,警示在场干部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真正把“眼前的教训”转化为“心中的敬畏”,做到知止存惧、清廉自守。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用好庭审活教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起案件成为一剂清醒剂,助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