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单湘涛)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订餐已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动手指,美食到家,这种便捷极大地满足了快节奏生活下的消费需要。然而,在繁荣的市场背后,食品安全这一老生常谈的“老问题”,却在互联网消费的新场景下衍生出诸多隐患。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2025年7月,方某通过外卖平台向某饭店购买了两份麻辣烫套餐。在就餐过程中,方某发现了菜品中有蟑螂,随即向外卖平台反馈情况,并要求该饭店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赔偿1000元。双方通过外卖平台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开庭前,该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方某提供了外卖订单截图、外卖照片、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据证明该饭店提供的外卖食品掺杂了“蟑螂”异物。而该饭店拒绝承认蟑螂系因饭店自身问题产生的,认为在外卖送达过程中及消费者就餐过程中均有概率爬入蟑螂。后经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由饭店向方某当场支付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