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译婳)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进行发布。
据了解,2024年,我省噪声投诉总数达159443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110203件,占比69.1%;建筑施工噪声43607件,占比27.4%;工业噪声4126件,占比2.6%;交通运输噪声1507件,占比0.9%。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本华表示,《规定》主要内容聚焦健全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分工;突出源头预防,强化前端管控;坚持分类施策,加强精准治理;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规范监测活动,加强站点保护五大方面。
《规定》作为噪声污染防治专项地方性法规,有不少亮点和特色。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厘清了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文旅、城管等部门在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不同噪声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明确噪声限值,提升执法可操作性。规定了交通干线两侧、建筑施工场地边界以及部分社会生活等噪声都有明确限值,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统一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便于公众自觉遵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精准治理。《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高发的装饰装修活动噪声、广场舞扰民、麻将馆喧哗、夜间施工不停等问题均作出回应,展现了立法对现实生活变迁的敏锐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