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米成香 戴路遥)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因诉讼时效争议陷入僵局的买卖合同纠纷,实质性解决了困扰企业长达6年的货款拖欠问题。
北京某科技公司湖南分公司因湖北某建设公司拖欠6万元设备款,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由综合审判庭庭长孙浩滨承办。
考虑到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外省,且原告代理人因航班临时取消无法如期到庭。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审判效率,孙浩滨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组织线上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以原告诉请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若就此裁判,原告将面临败诉风险,其设备尾款将无法收回。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纠纷,孙浩滨在庭审结束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他向原告释明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帮助原告正视时效方面存在的瑕疵,合理降低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他从提升企业商业信誉、倡导企业间携手共克时艰的角度,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被告接受调解意向。然而,在后续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具体方案一度僵持不下。面对这一情况,孙浩滨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分期支付货款3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及利息。至此,这起长达6年的货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