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梁原
8月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湖南省水文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进行发布。
聚焦维权难点
新就业形态女性特殊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痛点难点,从制度设计上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学健介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强化特殊时期劳动保护的刚性约束。明确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对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原岗位的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岗位或改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工资待遇、限制晋职晋级,或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特别禁止以降低待遇、单方面调岗等方式迫使女职工辞职,从源头上遏制变相侵害权益的行为。
《实施办法》突出对新就业形态女性的权益保障。专门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抽成报酬、工作时间、奖惩等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女性从业人员的生理特点,听取妇女组织和女性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这一规定填补了新就业群体中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空白,为外卖女骑手、电商女主播等群体的特殊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实施办法》构建全周期就业支持体系。一方面,明确政府和人社部门有责任为妇女提供职业教育、创业和实用技能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产后返岗、失业、残疾、农村留守等妇女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另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开展上岗、在岗、转岗、返岗培训,强化有利于女性人才发展的措施,通过“培训—就业—发展”的全链条保障,打破女性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
立法“样板间”探索
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
细胞和基因产业是引领生物经济发展的核心赛道,《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作为全国生物医药立法实践的“样板间”,其制定对我省抢占产业制高点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聚焦细胞和基因这一全球科技前沿和产业变革的新兴领域,对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伦理、安全、监管等新问题进行探索和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卿晓英回答湖南法治报记者提问时介绍。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博表示,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我省细胞和基因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是增强发展动能、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方面,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对此,《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确立基本原则。规定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的发展应当坚持科学规范、符合伦理、安全审慎、优化服务的原则。
明确管理体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细胞和基因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加强源头管控。规定从事细胞和基因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细胞和基因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安全负责,采取符合规定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
优化服务举措。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等。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筑牢生物安全底线,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