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危娴 雷力川)近日,祁阳市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突破地域对案件办理的制约,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与质量。
秦某在邵阳市某县经营废品回收店,明知电缆线可能系他人在祁阳市盗窃所得,为赚取差价,仍予以收购转卖。祁阳市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秦某行为虽涉嫌犯罪,但鉴于其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后,依据行刑反向衔接规定,将案件移送至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认为该案符合行刑反向衔接条件,且有进行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鉴于违法行为发生地在邵阳,祁阳市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检察院取得联系,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书面征求当地检察机关意见后,向当地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明确建议依法对秦某予以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意见后,邵阳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核查、依法办案,最终对秦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