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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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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毒品,他仍向同一人出售11盒右美沙芬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玉露)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大量服用有成瘾性。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贩卖右美沙芬就是贩毒。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孙某退缴的违法所得200元,上缴国库。

  2024年6月中旬,药店经营者孙某通过在今日头条以及抖音了解到右美莎芬片已被国家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同年7月1日起,药店及诊所均被禁止销售。孙某于2024年7月2日凌晨3点多、7月3日晚上9点、7月4日凌晨1点、7月6日晚上6点、7月6日晚上11点左右,共向贺某售卖11盒右美莎芬,通过微信收款收取贺某共计485元,获利200元左右,其中3次通过快递外送的方式给贺某,两次直接送给贺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规定,多次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因被告人孙某所贩卖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是由无处方药品到处方药品再到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其危害程度与传统毒品相比相对较小,且被告人孙某贩卖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时刚好处于国家对此类药品开始禁售时,其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对被告人孙某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右美沙芬是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长期大量服用不仅会成瘾,还可能导致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严重时甚至呼吸抑制致人死亡。此案为药品经营者敲响警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制规定,时刻关注药品性质变化,切勿为谋取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市民购买右美沙芬时,需要凭借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在医疗机构或从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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