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欧阳屹 人民法院的大门上悬挂着庄重严肃、闪闪发光的国徽,在国徽的映照下,大门和门卫显得格外耀眼,俨然成为法院的一道守护屏障。门卫的一举手一投足,代表着人民法院的形象,体现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的态度和温度。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分配到市辖区人民法院工作,被派驻乡镇人民法庭工作锻炼4年。那时单位有个制度,每月要集中召开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全院重要工作,会后会集体用餐,农村法庭的同志还可以到院机关极其简易的休息室免费住宿,此举深得全院干警称赞。 记得那年深秋的一天,我与法庭的同事如期赶到院里开会,当天晚上到外面吃饭比较晚才回院里,院机关大门已落锁,我们叫门卫师傅开门,叫了好久都不应声,后敲门卫室窗户,门卫很不耐烦地答了一句:敲什么敲?同事说,请开一下门,我们要到里面住。师傅气恼地说,这么晚,不能住了。同事解释了一番,师傅还是不爽,说话的语气口吻非常不好。我见状忍不住说,我们在最偏僻的农村法庭,上来开个会不容易,现在才10点不到,麻烦师傅开个门。师傅依然嘀咕不已,勉强为我们开了门。我心想我才参加工作不熟悉当属正常,庭长和两名同事参加工作多年,与门卫比较熟悉,为啥态度还这么差啊?并好奇地问同事,师傅莫非是关系户吗?同事说好像是哪个领导的亲戚。我与同事说,哪怕是院长的亲戚也不能这样啊,有些过分了。庭长和同事非常不愉快,感叹还是院机关好,连门卫都欺负咱们农村法庭的干警。 农村法庭的干警,平日奔波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