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禹杰 胡钰淇
“这16年像一场噩梦,现在总算可以清清白白地开始新生活了。”近日,当得知冒用自己身份结婚的当事人谭某某受到应有的司法惩戒后,胡女士说,“压在心上的那块巨石,终于被搬走了。”
未婚女子在外地惊现“婚史”
2024年初春,江西吉安的胡女士和未婚夫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经系统查询后告诉她:“系统显示您2008年有过一次结婚登记,2014年办理了离婚,而且都是在湖南麻阳。按流程,您需要先处理这些记录。”
“不可能!我从未结过婚!”胡女士反复确认屏幕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但每一个冰冷的字符都无比确凿。那份冒用她身份信息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递到手中时,指尖触到纸张的冰凉仿佛瞬间蔓延至心脏。“看着那个完全陌生的女人顶替我的名字结了婚又离了婚,我感觉自己像被扔进了冰窟。”那个春天,本该属于她的幸福被彻底冻结。
绝望中,胡女士赶到麻阳民政局查询,得到回复:“流程是符合规定的,我们无权申请直接撤销。”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由法院判决后才能撤销。
2024年7月中旬,胡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确实是一起错误的婚姻登记。因为超过了5年的诉讼期,为尽快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们在向行政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的同时,将这个线索移交给麻阳检察院。”承办法官介绍。
检察官启动真相追寻
“当胡女士拿着那份明显有问题的婚姻档案走进检察院,说到‘被结婚’‘被离婚’时声音都在发抖,那种愤怒和无助,让我们深感必须尽快行动。”麻阳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欧俊华说。2024年9月,检察院受理该案,一场真相追寻迅速展开。
检察官首先调取了2008年及2014年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泛黄的纸张、模糊的字迹、照片上明显与胡女士本人不符的面孔……“翻开那本2008年的登记册,纸质脆弱得几乎一碰就碎。”欧俊华描述当时的情况,“登记表字迹潦草,照片与身份信息差异显著。如此漏洞,当年竟被轻易放过,让无辜者背负16年的枷锁。”
为锁定冒名者,检察官团队深入冒用事件发生的偏远乡镇,走访当年可能知情的村干部、邻里乡亲。“起初村民有顾虑,不愿多说。”检察官助理肖光涛坦言,经反复解释,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承诺保护隐私,才逐渐有人透露:“有个叫丁某某的姑娘,当年年纪小,好像用了别人的身份结的婚。”关键证言指向了丁某某和其当时的丈夫谭某某。
核查发现锁定冒名者
检察官依法询问了丁某某与谭某某。面对如山铁证和检察官的严肃质询,丁某某承认了冒名事实。2008年,因自己未达法定婚龄,她持男友谭某某拾获的胡女士的身份证,在麻阳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2014年,待其年龄符合要求后,二人再次以胡女士之名办理了离婚。令人咋舌的是,就在离婚次日,二人使用真实身份在同一民政局登记结婚,直至2022年感情破裂正式离婚。
“询问丁某某时,她起初还试图狡辩,但当我们将调取到的她本人真实身份证照片与当年登记档案中使用的胡女士身份证复印件并排放在一起时,她沉默了。”欧俊华说,“那一刻,为当年审核环节出现如此重大疏漏感到沉重——两张截然不同的脸,两个完全不同的出生日期,仅凭一张捡来的身份证,竟能瞒天过海两次完成登记,令人警醒。”
检察官进一步核查发现,当年的婚姻登记审查主要依赖肉眼比对和当事人自述,缺乏有效的人证核验和信息化比对手段,给冒名顶替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一纸建议涤荡16年尘埃
2024年10月30日,麻阳检察院依据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制定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麻阳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建议书明确指出:丁某某、谭某某恶意冒用胡女士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2008年)及离婚登记(2014年)依法应予撤销,恢复胡女士婚姻登记状态的清白。同时,实施信用惩戒,依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应将弄虚作假的谭某某依法纳入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检察建议得到县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和迅速响应。2024年11月12日,县民政局经过严谨复核,依法作出撤销决定:正式撤销2008年以胡女士名义与谭某某的结婚登记以及2014年的离婚登记。相关错误信息被彻底清除,并按要求上传至省级系统进行更新。
今年5月,谭某某被正式纳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其失信信息将共享给相关职能部门,面临联合惩戒措施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