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灿 曾程)在第75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洪江市法院以“法润校园、护航成长”为主题,召开校园安全先议联席会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点联络活动,正式启动湖南法院首个校园安全先议工作机制。这是该院继社会观护、《未成年人权利告知书》、青少年法治研学营地之后,在少年审判工作领域推出的又一全省首创性工作。
“校园安全先议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前,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先行审查、确认,并决定分级干预矫治措施。”副院长蒋丽君介绍,校园安全先议旨在延伸司法服务、前移工作关口,在未成年人尚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由轻至重演变过程中,早发现早干预,分级给予保护处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源头上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天,市平安办、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了协作单位工作职责,细化了校园安全先议的提请、审查、评估分级、制定干预矫治方案、执行干预矫治、解除干预矫治6项工作流程。并对联席会商、联动矫治、回访考察、记录封存等事项进行规定,为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据悉,校园安全先议协作机制通过先行审议+发出建议+联动矫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凝聚法院、公安、教育等9部门工作合力,将校园安全隐患化解于萌芽。为推进该项工作,市法院在少年法庭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承担校园安全先议的具体工作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联席会商。
如何确保法院提出的干预矫治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平安办主任唐永忠表示,市平安办将实行派单制,根据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提供的个性化矫治方案,将训诫、心理疏导、责令家庭教育、救济救助等工作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矫治的工作格局。并对干预矫治效果进行跟踪回访,实行全流程监管,确保校园先议得到闭环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