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严宇昂)今年以来, 南县法院开展“执行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启动“终本清仓”执行行动,全力攻克执行难题。近日,一起横跨11年的终本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4年2月1日,徐某驾驶摩托车途经南县三仙湖镇加庆村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徐某受伤、两车受损。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赔偿徐某36763元,某保险公司赔偿7973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隐匿行踪,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陷入“执行难”的僵局。
近来,南县法院启动“终本清仓”执行行动,全力攻克执行难题。4月20日,执行干警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23400元,但申请执行人却无法联系,11年前提供的电话号码已停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公安协助调取申请执行人徐某最新户籍信息,发现其登记地址由三仙湖镇上柴村变更为茅草街镇八百弓村。执行干警多次走访两地村委会、当地村民,得到的消息是查无此人。直到5月6日,执行干警在三仙湖镇上柴村走访时找到一位徐某的旁系亲属,得知徐某及其直系亲属已离开村子多年,并最终联系到身处外省的徐某。
5月6日,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远程调解,陈某主动承认错误,徐某体谅其经济困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日,法院干警将案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这起横跨11年的终本案件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