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颜克建)“检察官,我已经被不起诉了,为什么公安机关又通知我要对我作行政处罚?”一起赌博案当事人张某问道。“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虽然检察机关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你参与赌博的行为依然会面临行政处罚。”检察官回复。
被不起诉人张某于2021年开始从事“六合彩收单”活动,即接受码民投注后向上线“报单”,并从中获利。经查明,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张某接受多人投注,金额合计35万余元,共计非法获利约1.8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沅陵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虽构成赌博罪,但考虑其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经公开听证后,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向张某宣告不起诉后,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围绕张某的违法事实、处罚情节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审查发现案件中被张某虽不被起诉,但其参与赌博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确有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必要。后行政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给予张某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后,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