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卓玛次仁
4月上旬,湘江干流西段水域的清晨薄雾中,身着制式马甲的护渔员陈某某正仔细巡查江面。谁承想,这位尽职的生态守护者,半年前还是因非法捕捞被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这起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通过“不起诉+公益岗”的模式,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时光回溯到2024年7月。退役军人陈某某与吴某某在禁捕水域使用气垫船、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了61公斤水产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经细致审查后认为,两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画上句号,该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继续审查。
检察部门在后续监督过程中发现了陈某某一家艰难的处境。陈某某作为家庭唯一的劳动力,不仅身患慢性病,而且文化程度较低。湘江禁捕政策实施后,他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简单处罚不仅难以执行,还可能让困境家庭雪上加霜。”承办检察官在办案札记中写道。
面对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两难命题”,该院启动穿透式监督。联合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成立专班,赴涉案水域实地勘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陈某某非法捕捞案的处理方案。针对陈某某的特殊情况,会议提出了“延期处罚 + 公益岗”的方案。一方面,对1万元罚款采取延期缴纳机制;另一方面,农业农村局设立“护渔公益岗”,陈某某的工资部分用于家庭生活,部分定向缴纳罚款。
“现在巡江比当年部队巡逻还认真。”陈某某抚摸着巡护日志上的工作记录感慨。
湘江的粼粼波光中,这起“小案件”背后的司法智慧,正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写下生动注脚——当检察官看到当事人眼里的茫然时,选择的不只是法律条文的刚性适用,更是带着人性温度的综合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