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刘杰 贺博
近日,走进韶山市综治中心的群众接待大厅,法律咨询服务室的标牌格外引人注目。每周一、周四,会有政法单位法制人员、法学会法律专家、专业律师在此轮值坐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该举措实施半月来,累计接待咨询30余人次,成功参与调解了5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成为了韶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生动实践。
过去,基层群众在面临矛盾纠纷时,常常因不懂法、不了解程序、无力承担律师费用而陷入困境。市综治中心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矛盾纠纷集中在土地、婚姻家庭、劳务等民生领域,群众可用的法律咨询渠道有限,易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此,市综治中心组织全市政法单位、法学会及律师事务所,创新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室,并引入法律工作者轮值制度。每周固定两天,由政法单位法制人员、法学会法律专家、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坐诊”接待群众咨询。不仅解答法律问题,还参与调解、普法宣传,协助法院和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打造出“咨询—调解—诉讼引导”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这一创新模式的背后,是韶山市综治中心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深化。此举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还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法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