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卢建华)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日前,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2025年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围绕把握执法监督方向、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等6个方面,明确19项重点任务,全面部署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推动法治湖南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要点》强调,始终坚持党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把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重要参考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情况。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要点》加大对乱罚款、乱检查、选择性执法、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滥用裁量权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联合财政、审计部门解决罚没收入不合理问题,清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严格控制新增设备数量,严格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涉企行政检查需按时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事项清单与计划,规范检查程序,实施“扫码入企”,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并通过多种渠道强化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通报。《要点》还要求梳理制定、修改和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事项“三清单”,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联合检查计划与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备受关注。《要点》提出,按照省级统筹、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原则,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力度,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要点》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执法体制,理顺职责、整合队伍、下沉力量,促进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要点》强调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等工作,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等渠道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办理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
此外,《要点》明确全面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督促未应用平台办案的行政执法机关上线,将各类执法活动纳入平台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机关通过平台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快全省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系统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通,实现一体化平台与省直相关部门已建执法业务平台对接或数据共享,建立全省行政执法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