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晋睿)2月24日,桃源县公安局架桥派出所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行至易某家附近时,发现其菜地中部分植物形态异常,疑似罂粟幼苗。
经进一步调查,易某承认因听信“罂粟嫩苗可当野菜食用”“罂粟壳能治病止痛”等民间传言,私自混种了24株罂粟。
民警当场固定证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罂粟植株全部铲除。鉴于易某认错态度诚恳且种植数量较少,尚未造成社会危害,警方依法对其批评教育并予以行政处罚。